集團召開第一季度經營分析會 |
[字號:大 中 小] 2025-04-22 閱讀次數: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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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集團在總部九樓會議室召開第一季度經營分析會,聽取各單位一季度經營工作分析。集團領導,各單位負責人,集團企管中心、財務中心負責人參加會議。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王楠楠主持會議。
會上,集團企管中心負責人對各單位經營情況進行了數據分析,各單位負責人圍繞本單位重點工作開展情況及成效,當前存在的問題以及下一步的改進提升計劃等方面進行匯報。與會領導對各單位一季度經營工作進行了點評和分析。
會議要求,在今后的各項工作中,各單位要結合自身特點,以顧客滿意為工作目標,多研究市場、多研究經營;要通過對一季度經營管理工作的分析,直面問題和差距,繼續發揚好的經驗做法,不斷改進提升不足之處。
會議要求,
一是要堅定信心、主動作為,順應市場形勢的變化,不斷調整工作思路與方法。在同樣的市場形勢下,也有做的比較好的部門與單位;超市生鮮在近年來不斷加大基地建設力度,效果有了一定的顯現;有的單位在當前的市場形勢下比較穩定,利潤有所增長。
二是管理人員要履職盡責、擔當作為,工作的開展要有力度、速度且反應迅速;要重視工作跟進,強化過程管控。面對當前的市場形勢,不要講客觀,要從主觀找原因,聚焦自身是否行動以及能否做好;要全力提升工作的執行力,樹牢“做就做到最好、干就干到極致”的意識,突破傳統思維模式,有效應對風險挑戰,確保工作出新又出彩。
三是開展工作要抓主要矛盾,要正視問題、直面問題,要剖析問題的根源。工作的開展還要有系統性、前瞻性、統籌性,不能“頭疼治頭、腳痛醫腳”,治標不治本。
四是要充分發揮各單位班子成員的作用,明確責任歸屬。針對經營指標的達成情況,要進行認真分析總結,不得講條件。
會上,王楠楠還帶領與會人員共同學習了集團《管理人員行為守則》中“五嚴禁”“十不準”的內容。同時強調,各級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任何人沒有特權,堅決杜絕任何破壞企業風清氣正良好氛圍和侵害企業利益的行為發生。
管理人員“五嚴禁”
1.嚴禁自由散漫,擅離職守。嚴禁上班、值班期間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脫崗、離崗、未經批準找人代班;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2.嚴禁酒后上崗,行為失范。嚴禁工作日午間和值班期間飲酒。業務招待飲酒須經提前報批,且不得醉酒上崗;嚴禁組織或參與“黃”、“賭”、“毒”、“邪教”等非法活動;不得有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以及社會公序良俗的不當行為。
3.嚴禁玩忽職守,敷衍塞責,弄虛作假。嚴禁在工作責任落實上推諉扯皮、推卸責任,欺上瞞下;嚴禁在貫徹執行企業部署安排上走形式、打折扣、搞變通;嚴禁經營弄虛作假,隨意調整、編造數據和不實信息;嚴禁指使、授意下屬提供虛假信息、開展虛假業務或從事其它非法活動。
4.嚴禁以權謀私,徇私舞弊。嚴禁利用職務之便,挪用、盜竊、侵占企業財物,收受回扣、禮金;嚴禁利用單位業務資源從事個人謀利活動;嚴禁虛報費用開支;嚴禁越權行事,擅自決策,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嚴禁拉幫結派、搞小圈子,嚴禁濫用職權惡意打壓、報復下屬或掩蓋、隱瞞、袒護下屬違規行為,對抗組織、企業正常工作開展;嚴禁管理人員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親屬參與企業經營。
5.嚴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嚴禁無視法律法規,侵害企業、社會及他人合法權益;嚴禁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安排以及其他無視企業制度和工作要求的行為;嚴禁發表和散布違反國家、社會及危害企業的言論;嚴禁無視上級組織各項禁令、規定,頂風違紀。
管理人員“十不準”
1.不準在工作時間上網娛樂、炒股、購物,串崗聊天,擅自離崗;不準在辦公場所打牌、打鬧。
2.不準私設“小金庫”,不準公款私存、私借、挪用、截留、侵占。
3.不準擅自以公司名義簽訂合同、提供擔保、證明,進行貸款、集資。
4.不準公車私用,不準私車公養。
5.不準以任何方式、形式參與企業柜臺、外租房的租賃經營;不準私分商品,隨意折扣、超低價購買商品,損害企業利益。
6.不準索要或接受合作伙伴的回扣、傭金、禮金、禮物、有價證券、感謝費等現金和實物,不準參加未經單位批準的合作伙伴的宴請、娛樂、游玩等活動。
7.不準違反業務招待規定,超標準用餐,互相頻繁宴請、鋪張浪費;不準利用開展活動之機,亂發獎勵;不準在集團內部上下級之間請吃、相互送禮。
8.不準對外部客戶或內部服務對象態度冷漠,出言不遜,甚至設置障礙。
9.不準辱罵員工,克扣員工工資及福利;不準騷擾、侮辱同事,不得與他人有不正當關系,破壞他人家庭。
10.不準泄露企業商業秘密,包括規章制度、標準流程、經營數據、促銷方案及其他需要保密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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